信息编号: | 202078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道路挖掘复旧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JL0118G13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岗区道路挖掘复旧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岗区道路挖掘复旧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 2.3总投资额: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有市政专业黑龙江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市政专业国家注册岗位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9月4日至 2013 年9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省证、省外具备国家注册岗位证书相关专业)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等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进行投标报名登记(87519581)。 4.1 投标人代表如果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项目总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于2013年 9月4日-2013年9月10日在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9月23日9时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其他 8.1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问题请与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 联 系 人:马铭、李欣 电 话:0451-53679777 2013年9月4日 |
报名期限: | 2013/9/4至 2013/9/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