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0242013152712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北李官出口法院门前景观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北李官出口法院门前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北李官出口于洪法院门前; 4.工程规模:对于洪法院门前进行景观改造,绿化改造面积0.55万平方米、园路修建0.55万平方米、砌筑围墙80米、设置院门一处及石狮子一对; 5.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保修期满止; 7.招标范围:北李官出口法院门前景观改造工程监理;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 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辽宁工程招标 公司217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4.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27日上午10:00时,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沈阳市二十一世纪大厦)。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洪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 光 电话:024-2531570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开户行及账号: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张传琪 电话: 024-23381114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