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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庆寺1#地块安置房北侧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2】8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由土地储备中心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宝庆路,东至宝庆河。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207米(包括新建桥梁一座,双跨16米),规划宽度12米。总占地面积约2842平方米,断面布置:2.5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建设标准: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
工程概算造价:约730万元
工程预算造价:371.6087万元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招标范围:道路、桥梁及附属工程,雨、污水管,给水管,配套绿化,路灯、交通及环卫设施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其它要求: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购买招标文件。
超出规定时间或未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庄桥街道小型项目招投标中心(即成人学校,李冯路90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3958241984
招标代理人:宁波三港金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系人:刘瑜
电 话:0574-87384499,13989308727
传 真: 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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