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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LYSG2013-171-150
LYJL2013- 172 - 012
1、招标条件:龙游县龙洲南路(货场路-兴龙南路段)道路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在龙洲南路,审定预算价12459528元。本次新建的龙游县龙洲南路(货场路-兴龙南路段)道路长度约1590米、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的路基、路面,安装排污、排水管及强电、弱电设施,人行道及路床平整(含边沟)。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龙洲南路(货场路-兴龙南路段)道路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招标:具有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资质的,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相关规定。(2)监理招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须无在建工程。(3)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4、电子评标: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评标软件技术服务费200元/份。
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施工招标为24万元整、监理招标为1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201000013409698。地址: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便民综合大楼三楼320室。
6、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 13日 16:00 时凭投标保证金收款票据及《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到234室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不接受),施工招标文件7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施工为2013年9月29日15时00分、监理为2013年9月23日15时 00 分,地点为龙游县荣昌广场西侧便民综合大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日报》上发布。
联系人:毛先生 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7266270、7266113(传真)
龙游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衢州凯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