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30322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城东地区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栖霞区南湾营片区临汾旅及百水家园等片区雨污分流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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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城东地区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栖霞区南湾营片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3】27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6049.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049.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临汾旅及百水家园等片区雨污分流监理工程
(2)工程地点:马群南湾营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54.8万元( 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2600 万元)
(8)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4、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依据苏建函【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5、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09月06日至 2013年09月13日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6、资格审查方法: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不得有两个及以上在监工程项目;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8、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
9、其它: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现场开标,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为:
备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提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原件提供给招标人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延续注册的需提供行政审批中心的接受证明。
4、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前未提供给招标人,则该项工程不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6、监理大纲基本可行,无重大原则性错误时最少得12分。(保留2位小数)。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招商街121号3楼
联系人:李新明
电 话:025-52167181
传 真:025-52167181
邮政编码:21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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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9/6至 2013/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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