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公安监管场所一体化建设工程室外配套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13-006669-0503-017s
利建招字(2013)52号 LJZCZ2013-044号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利津县公安局委托,就利津县公安监管场所一体化建设工程室外配套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 利津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利津县公安监管场所一体化建设工程室外配套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 永莘路以北,滨港路以南。
工程规模: 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1050万元,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质量要求为合格。监理为一个标段,监理计划投资约31.3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范围为外围墙、大门、小型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给水、道路等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类似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9月10日至2013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在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报名。
报名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利津县信息登记申报表、东营市外企业提供2013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提供东营市2013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2012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保花名册、缴费收据)】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经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09月10日至2013年0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在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府前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 系 人: 禹女士
电 话: 0546-8055118 15263866586
监 督 单 位: 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发改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46-5621236 5686327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转826|18554650686
报名期限: 2013年9月10日8时30分 - 2013年9月16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