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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路(清水桥路-院士路)北侧景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南路(清水桥路-院士路)北侧
建设规模:改造段全长约1000米,总面积为16000平方米
总投资:约1383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383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园林绿化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当天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根据甬高新纪[2010]8号文件,将通过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及个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二楼2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574-87910130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物流大厦6楼
联系人:屠世侠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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