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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芙蓉北大道延伸一期(一、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工程项目监理实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招标人:南康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南康市芙蓉北大道延伸一期(一、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 工程地点:南康市东山街办、龙岭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投资1419万元,招标要约价格为2%,计算基数为施工招标中标价。 资金来源: 省资产集团公司贷款及中央财政管网补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按施工工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验收备案完毕止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监理招标分一个标段:设计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全过程服务。 三、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1)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聘用合同未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则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据。(5)外埠来赣监理单位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 不接受本工程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评标委员会作出评标结论后,招标人有权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经侦、检察、发改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中标排序前1名投标企业的投标行为,如投标资金链等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查实存在围标、串标或挂靠或提供虚假证件等行为,将按照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取消该公司中标排序资格并列入“黑名单”,没收该公司投标保证金,并禁止其两年内进入南康建筑市场。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 凡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9月11日-2013年9月17日上午9:3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南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为800元/份,图纸光盘费为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 ①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http://www.09793G.com网上发布;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南康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春平 办公地址:南康市文化艺术中心D区二楼 邮政编码: 341400 联系电话:0797-6609550 13979786649 联 系 人:黎传良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昕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重红 办公地址:赣州市中航城1栋1101室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0797-8457312 13970784042 联 系 人: 叶玲 投标监督单位:南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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