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4031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滁州市同兴路(东坡路~醉翁路)道路工程监理简易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
工程简介: |
市同兴路(东坡路~醉翁路)道路工程监理 简易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计划工期: 以施工招标工期为准 3、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同兴路(东坡路~醉翁路)道路工程监理 4、招标项目内容:工程的施工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项目规模:城市Ⅲ级支路,道路全长约700米,宽约15米,上述工程项目土方、道路、排水等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滁州市内 9、项目建安预算:工程预算造价约 930万元 10、监理费:固定费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80%。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 丙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资质)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投标,非备案单位请在开标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安徽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 网址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b0cfaff4-c6d1-4f78-9230-59b09cec2729&categoryNum=013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需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两份(一正一副)(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 (2)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需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市政工程专业1名,给排水专业1名),监理员不少于2人,须持省级颁发的上岗证,;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10)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原件(按给定格式填写); (11)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按给定格式填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未盖章的按废标处理)密封包装一个文件袋内(注:投标文件封面、封底用胶装粘贴的方法固定或双面封皮上下打孔热熔装订,不要出现金属物等)。以上(3)、(4)、(5)、(6)、(7)、(8)、(9)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审核,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5万元人民币,开标现场密封完好交至招标人处,(自备信封密封好写上单位名称)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不计利息); 13、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监理费,每月按完成分部分项进度比例的80%支付监理费,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结算、资料归档及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前期以工程中标价计算,最后以工程结算审计计算,多退少补。) 14、监理酬金:固定费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80%,按固定费率包干,不作调整。投标人须在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中对费率承诺同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5、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5天,日常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应随叫随到,其他监理人员每月在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2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招标人将在现场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将给予每人每天500元的处罚。处罚金额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他条款执行监理合同及补充条款、按城建办【2008】014号和039号文件和建管【2011】7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程监理行为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相关规定。 16、本招标文件作为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 1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售后概不退还。 18、本工程场地交易服务费用,中标价20万元以下1000元,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2500元,50万以上35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至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代招标文件上网时间 2013年9月11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时 间: 2013年9月 26日15 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三开标大厅) 3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4 答疑及澄清 如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3年9月22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qszx166@163.com(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3年9月24 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开标时间、地点 时 间: 2013 年9月26 日15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三开标大厅) 6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公示3日后发放 7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张春祥 13955012297 8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王俊娜 05503064692、13675501500 招标单位: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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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9/12至 2013/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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