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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名开始时间: 2013-09-17 09 报名结束时间: 2013-09-23 17 报名地点: 招标登记编号: 金交易中心【2013】4号 详细信息:
金昌市东环路(新华路至金武高速)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昌市东环路(新华路至金武高速)改造工程已由市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金昌市东环路(新华路至金武高速)改造工程,道路长1640米,红线宽40米,重车道宽15米。重车道刨洗、罩面,新建人行道,绿化种植;同步架设路灯;配套交通设施。新华路(河雅路至高岸子新村)南侧180米分隔带、轻车道及370米人行道。 建设地点:金昌市区。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监理。 计划工期: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7月31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有五年以上监理工作经验,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和经验。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金昌市以外投标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先须办理入金备案手续。 3.4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有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回执。 4. 报名要求 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省外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总监)、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证书、企业当前在监理项目概况,近三年的财务状况和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证明(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五年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等资料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招标单位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2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王龙 电话:18893139550 李伟 电话:0935-8311172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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