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处的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3】10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高新技术开发区
1.2项目规模:工程建设投资约70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运行调试期、竣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总工程量约50%时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总工程量约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监理相关资料后付至监理合同费用的80%,经宿豫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至实际结算价格的90%,缺陷责任服务期满后15日内按实际结算价格一次性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运行调试期、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附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污水处理规模不低于(含)3万吨/天的工程监理业绩;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3年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ggzyjy.gov.cn网“下载专区”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3年9月 14日至 9月23 日;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200元,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 10日09 时 00分;
6.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招标人名称:宿迁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 址:宿豫区水务局
联系人:祁德军 电话:0527-8446556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吴战 电话:0527-8018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