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双货运大道捷普园区段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崇双货运大道捷普园区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崇发改投资【2013】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崇发改投资【2013】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906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2.2 招标内容及建设规模:对原有道路进行改造;对涵洞、排水、交安、照明、弱电管沟及绿化工程进行建设(起点连接崇双货运大道,路线自西北-东南走向,终点连接捷普园区灰窑路起点处,全长0.7公里,红线宽30米);增设灰窑路延伸段雨水管道1根,管径D1500-D1800,长约500米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和监理。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施工标段: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专业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I组(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3.2监理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专业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专业II组(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3.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符合资格条件者,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二楼)由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4.2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核实。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招标或中标资格。 4.3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崇州市蜀州南路1号二楼) 。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兴蜀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崇州市崇阳镇唐安东路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28-82382491 传 真: 028-82391990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大厦6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女士 电 话: 028-66281537 传 真: 028-87761712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3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