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3-018
杭州湾上虞滨海新城城市快速路建设工程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2〕130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东西中心大道西起规划经十二路,东终于经六路,路线全长5.1km;新建经八路北起九六丘北提塘路,南至规划纬五西路,路线全长3.0km、总投资约为6.5330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上虞滨海新城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杭州湾上虞滨海新城城市快速路建设工程(东西中心大道第1合同段)——工程监理 1、标段内容:杭州湾上虞滨海新城城市快速路建设工程(东西中心大道第1合同段)全过程监理(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新建东西中心大道西起规划经十二路,东终于经六路,路线全长5.1km,东西中心大道第1合同段预算金额为12726.3144万元。;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指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投标人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监理合同工程概算(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交)工验收记录。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一处能体现工程概算(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项目属性(市政道路工程)等信息;竣(交)工验收记录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均须盖章,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4)拟派项目总监自200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总监身份完成过单个监理合同工程概算(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要求: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a、中标通知书;b、合同;c、竣(交)工验收记录。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一处能体现工程概算(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项目属性(市政道路工程)等信息,其中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必须均体现项目总监姓名及身份;竣(交)工验收记录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均须盖章,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 (5)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提供项目总监2012年1月—2013年8月期间均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打印盖章的证明);(6)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监理项目(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7)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8)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10年1月1日(以法院的判决书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4日10时00分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9月24日 至2013年09月29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8号位 招标人地址:浙江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纬九东路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0571-87630257、 0571-87631121
上虞杭州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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