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5807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市长善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滨河路截污干管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善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滨河路截污干管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50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善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滨河路截污干管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善垸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西龙村。二期工程的滨河路截污干管南起姚托撇洪渠出江口,北至规划的滨河路污水提升泵站,管径为D1000-D1500,涉及的四处污水排放口为:姚托撇洪渠排放口、泉塘小区排放口、六里港排放口、杉木港排放口。 2.3 建设规模:滨河路截污干管近期作为现状排放口截污干管使用,远期待片区分流制管网建成后,作为污水干管使用,管道全长约4200m。工程投资规模约5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长善垸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滨河路截污干管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截污干管位于滨河路段桩号为K5+620-K7+780,长度约2160米,管径为D1000-D1200;位于景观道路段桩号为K0+620-K2+660,长度约2040米,管径为D1500。具体范围详见图纸。 2.5 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工作。 2.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2.7 保修承诺: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且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无在监工程。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外企业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如果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投标人近四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48个月为有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至少承担过一个管径在1.5m以上、铺设长度超过3公里的顶管施工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8长沙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入长备案登记证”。 3.9省外企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只能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21日09:00时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请从2013年 9 月 23 日~2013年 10 月 20 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澄清答疑 方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 2013 年 9 月 27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将疑问以匿名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图纸的澄清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年 10 月 21 日09:00时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省外企业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水务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报名期限: | 2013/9/23至 2013/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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