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宁政招NZZ2013-J047(监理) 本招标项目宁城县三座店乡休闲广场及农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城县三座店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款为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40万元,地方自筹8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地点:宁城县三座店乡 二、工程概况:地面铺装面积4869平方米,音乐喷泉、给排水及电气照明(详见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等)。 三、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 六、计划投资:人民币128.00万元。 七、报名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 具体要求: 监理企业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有效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监理人员监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同时还需提交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所有应提供的复印件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投标报名直接资格预审。 投标报名时还须提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市建委和宁城县住建局分别出具的机打、有日期的总监理、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在建工程量清单证明,手写无效。 八、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2013年9月30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注:区外报名企业需到自治区建设厅、赤峰市建委登记备案)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通过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后,请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计划定于2013年10月29日。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宁城县天义镇铁东区大宁路南段西侧宁城县委党校六楼60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城县三座店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宁城县三座店乡 联 系 人:于海安 电 话:13474849535 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宁城县党校六楼 联 系 人:赵景阳 电 话:0476-4255038
宁城县三座店乡人民政府 宁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