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6085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丹东大孤山经济区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52013040032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3040032 1. 招标条件 丹东大孤山经济区应急供水工程已由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孤山经济区应急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丹发改审批字[2013]1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招标人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大孤山经济区应急供水工程是以保障大孤山经济区正常生产、生活的应急供水工程,本工程的工程规模根据引水流量小于2m3/s,确定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Ⅳ等小型。主要建筑物包括取水头部、引水管线、泵房及输水管线,工程级别为4级,管道附属设施工程级别为5级,其他临时工程工程级别为5级。 招标范围: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第一标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取水头部工程(溢流坝工程、冲砂闸工程、加压泵房工程)及201国道以北18km左右输水管线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PCCP管材、管件及阀门采购及安装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自动化工程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第二标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201国道以南13km左右输水管线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与其相关的金属结构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相应的临时工程等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监理服务期:施工期监理服务期20个月;保修期监理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2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3投标人需具有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信用评价报告,并且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没有不良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9月24日至2013年9月2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 近5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5)信用等级报告;(6)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7)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 4.4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4日下午13:00,地点为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地 址:丹东市孤山镇孤山大街48-1 联系人:仇延龙 电 话:0415-7508108 招标代理人: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电 话:024-82901799 传真:024-82903299 联系人: 吴娜 2013年9月24日 |
报名期限: | 2013/9/24至 2013/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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