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7886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永州市瑞翔大道市政工程BT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瑞翔大道市政工程BT项目,已由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2013】33号、12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潇湘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瑞翔大道市政工程BT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瑞翔大道市政工程BT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河西 2.3项目投资:项目投资约1069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排水、亮化、绿化、综合管沟预埋、交通设施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施工阶段工期:18个月 2.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2.8项目监理费用上限值:10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无在监项目或在永州只有一个在监项目(监理项目部必须增设一名总监代表)。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配备至少为:总监1人、专监4人、监理员5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湘登记相关手续。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除总监理工程师以外,其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的建设工程项目。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4.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 09 日至2013年10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4.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 湖南潇湘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政务中心903室)。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4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报名要求:项目总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下列资料: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②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料: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③拟任现场监理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资料:由投标人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的文件原件(任命文件须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岗位证书原件(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及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提供监理员证书)。④须提供现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省内企业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原件或省外企业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4.4所提供的证书可通过互联网等方式查询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应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4.5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注: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验证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彩色影印件一套打孔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 万元 ;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5.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拨付至托管专户,并在进账单款项来源处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瑞翔大道市政工程BT项目监理),因标注不明对投标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第二支行 ;帐 号:4300 1530 0710 5250 2507。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拨付账户。六、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地点: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州市零陵区萍洲西路政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总监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永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十、联系方式招 标 人:湖南省潇湘源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 1370746373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中亚家园1303室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8774687666传 真: 0746-8359788邮 箱: 1017783562@qq.com |
报名期限: | 2013/10/9至 2013/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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