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万福东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市发改行审字【2010】81号、市发改行审字【2010】138、及市发改行审字【2010】2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万福东路
建设规模:约5.4公里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3.7亿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竣工质保期满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无
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绿化工程、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及质保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如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信息不能提供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0月15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30分,在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4图纸押金 2000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10月31日 9 时 00分,地点为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西环二路9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ljyzx.com/index.as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解放东路21号工会大厦6楼 地 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
邮 编:541001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周工、陆工 联 系 人: 文婷
电 话:0773-2882083 电 话: 0773-2587456
传 真:0773-2821046 传 真: 0773-2850616
电子邮箱:0773-2882083@163.com 电子邮箱: 1783852870@qq.com
网 址: 网 址: www.gxjiahua.com
2013 年 10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