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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3】1010037 开标时间:2013-11-0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3】1010037
1.本招标项目晋江市博览大道、长兴路改造工程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发改审[2013]187号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总投资:约5500万元 工程概况:监理招标,博览大道改造内容包括现状主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加浦沥青面层,会展东路-西环路路段人行道改选,以及完善排水工程、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项目;长兴路改造内容包括现状主车道加辅沥青面层,长兴路(西环路-梅岭路段)两侧新建2米侧分带、5米非机动车道和4.25米人行道,以及完善排水系统、交通设施、绿化工程、附属工程等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辅道30Km/h,路面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段划分: 一 个合同段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晋江市博览大道、长兴路 2.3施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主路面沥青摊铺。 2. 4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期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三年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项目”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工程造价为5500万元以上(含5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4.5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摇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支行,帐号:424758379456)。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0月 11日至 2013 年 10月 15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按需购买,联系电话:0595-22525777。 7.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于2013 年 11月 1日 14时 30分至 15时 00分(北京时间)送至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1)】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人:晋江市市政园林局 办公地址:晋江市青阳 电 话:15859793221 联系人:小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泉州大桥南片区海丝景城9幢904室 联系电话:0595-22525777或13107830818 传真:0595-228011599 联系人: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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