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C-SXZB(XZ)-2013-012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为保德县新城区新城公园水系部分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由保德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保发改基字【2013】第95号文件,招标人为保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HC-SXZB(XZ)-2013-012
2.2项目名称:保德县新城区新城公园水系部分建设工程监理;
2.3建设地点:保德县张家圪坨村河滩中部;
2.4建设规模:14.12公顷(绿化用地5.75公顷,园路用地1.2公顷,铺装场地4.4公顷,水面2.77公顷);
2.5资金来源:自筹;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7监理服务周期:施工总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项目总监要求为本单位注册的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同一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满足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可携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4)总监理工程注册证书;
4.招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2013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到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1、单位法人委托书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报名人身份证;(所有原件均现场照拍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者,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北京时间),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长征西街45号)购招标文件。
5.2如需邮购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德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3507517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六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孔先生
联系电话:0350-333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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