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9425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儿童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 埔发改函〔2013〕10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黄埔区儿童公园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儿童公园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20-8363007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8797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北侧、文冲湿地公园地块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1900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进行招标。 3、监理范围:新建绿化面积20627平方米;新建园林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种植乔(灌)木2621株;种植花卉11694平方米;新建园道、平台14371平方米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3 年 10 月 20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0 月 25 日。 上午: 9:30 –11:30 ,下午: 14:00--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9年1月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_7_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2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80%)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监理-市政 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项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择优所用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资格预审择优评分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2388218,地址:黄埔区丰乐中路建设大厦二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广东投资招商网(http://www.gdtzzs.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3/10/16至 2013/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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