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9428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河北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3年10月15日 22:14 招标项目名称:清苑县经济开发区新建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文件编号:QYJL-2013-001 招标人名称:清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清苑县城光明中街08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张连辉 联系电话:0312-81768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劲 联系电话: 0312-507535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长城大街(团结路至金线河段)、富强路(发展街至保沧高速段)、新华街(乐凯大街至工业路段)、中心街(乐凯大街至工业路段)、曙光路(发展街至迎宾街段)及乐凯大街雨水、污水管道、雨水泵站、污水泵站。上述建设项目中的道路(包括路面工程、便道、绿化带、行道树、路灯等)、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水泵站、污水泵站、通讯综合管道(含有线电视)、热力管道、电力线路、供水管道、天燃气管道的工程监理。 招标规模:约13914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经济开发区 项目性质、技术要求、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3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文本发售(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套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1月7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13年11月7日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投标室 项目联系人:张连辉 联系方式:0312-8176853 传真电话:0312-8176886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文章出处:清苑县采购办 |
报名期限: | 2013/10/15至 2013/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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