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9539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重发)宁波市首批交通拥堵点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13GC050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首批交通拥堵点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通途路与新芝路交叉口、通途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兴宁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兴宁路与沧海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 总投资:437.6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63.93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道路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拆除部分道路绿化带、渠化各交叉口的交通组织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合同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16 日至2013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11 月 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宁波市白沙路38号-2 邮编:315000 联系人: 邵建芬 电话: 0574-87355894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 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徐黎燕、李薇、范琦 电话:0574-87298569 13626825755 传真:0574-87731619 |
报名期限: | 2013/10/16至 2013/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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