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0024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俱大道(原清繁大道至埔尾村)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顺[2013]招019-1 开标时间:2013-11-05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顺[2013]招019-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俱大道(原清繁大道至埔尾村)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13]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 理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福俱大道(原清繁大道至埔尾村)道路工程总长3315米,其中K0+000—K2+394.838路段红线宽度40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K2+394.838路段—终点红线宽度24米,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工程总投资为12963.47万元,本道路工程经财政核定的工程控制价为66024208元人民币,本工程施工中标价为56239420.37元。 2.2招标范围: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福俱大道(原清繁大道至埔尾村)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福清市阳下街道北林村; 音西街道马山村、埔尾村、音西村。道路为南北走向,南起原清繁大道,北止埔尾村; 2.5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5.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工程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投标保证金;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 年10月21日至 2013 年10月2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还需随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随机抽取法。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暂定为56239420.37元,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均按此估算价进行报价(下浮20%,即106.66万元),否则作为废标。若中标,其监理服务费最终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相关规定(下浮20%)计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邮编: 350300 ; 电话:0591-85153778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68号八一羽毛球队大院澳泰大楼三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551667,传真:0591-87674640; 联系人: 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帐 号:1000 4081 6980 0100 01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内。 |
报名期限: | 2013/10/28至 201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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