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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宜兴市汤省线改造加铺、宜兴市东岭线二期老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宜兴市东岭线二期老路改造,起点桩号为K0+176,终点K3+167,全线总长2.991km,路基总宽8m。宜兴市汤省线改造加铺,路线全长3.69km,桩号范围为K0+000~K3+690,道路总宽15m,本设计共包括C、D两个匝道,共长404.45m,路基总宽8.5m。 2.2、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宜兴市东岭线二期老路改造:原老路结构层修补、边沟、挡墙、桥涵现浇板、台帽、栏杆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等;宜兴市汤省线改造加铺:原老路面处理、新路面加铺、局部侧石更换、桥梁伸缩缝更换、护轮带及栏杆更换、交通安全设施等;G104汤省线互通立交:土石方、80cm厚6%灰土、18cm10%灰土、32cm水泥稳定碎石、10cm沥青砼、局部侧石更换、交通安全设施等。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服务期:23个月 2.6、工程地点:宜兴市东岭线二期老路改造,本项目起点位于龙尾桥,桩号为K0+176,路线沿原老路延伸,终点K3+167。宜兴市汤省线改造加铺,本项目位于宜兴市丁蜀镇和湖父镇,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汤省公路与老104国道交叉处的汤渡转盘,沿老路向西,中段与新104国道立体交叉,然后向西交于湖父镇银湖东路和环镇路三岔路口,桩号范围为K0+000~K3+6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驻地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入库的备案表。注:交通行业监理企业办理备案的具体方法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公告通知栏的《关于宜兴市交通行业监理企业备案书备案的通知》(http://www.yxztb.net//typenews.asp?id=7471),相关表式在宜兴市招投标资料下载栏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yxztb.net/typenews.asp?id=7471)。 5、开标时符合性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和2013年7月至9月的社保缴费清单,项目总监退休后续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续聘合同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托书;④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⑤投标保证金票据;(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复印件装订在投标书中)。 6、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人员(在册人员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在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数据库登记备案的人员),投标人须提供劳动用工合同,无劳动用工合同原件的则由清标小组在清标会现场进入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数据库查询是否备案②有人员业绩要求的须提供经业主盖章认可的证明材料或经江苏省交通厅招投标系统备案的材料(系统可查)③企业营业执照;④企业资质证书;⑤总监理工程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⑥企业经宜兴市交通运输局备案入库的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带至开标会现场,复印件装订在投标书中) 7、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8、本次招标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的“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9、其它: 9.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 9.2、在不良行为公示期内及近六个月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驻地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投标; 9.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4、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9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11、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招标人:宜兴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宜兴市宜城解放东路60号 代理机构地址: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14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王桃丽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510-68660876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0510-6866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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