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西路(浦东路以南100米至女贞路段)景观带工程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资格后审)
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环城西路(浦东路以南100米至女贞路段)景观带工程已经 宿发改投资发【2013】3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位于宿迁市环城西路(浦东路-女贞路)
1.2项目规模:计划总投资约2亿,绿化面积71.86公顷。
1.3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三年。
1.4质量要求:合格 创优目标:省优工程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发生工程价款的监理费70%;缺陷责任期满无重大问题且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环城西路(浦东路以南100米至女贞路段)景观带工程(包含全部施工内容)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完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000万元或工程占地面积不少于20公顷的景观绿化类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服务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劳动合同及2013年1月至今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3年11月6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为 2013 年 11月21日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3年 11月21日 9时 00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递交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宿迁市骆马湖路88号(雄壮河湾主入口西侧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527-8438799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张昭然
联系电话:0527-88109809
传真:0527-88101230
邮编:22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