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59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宜兴市荆溪南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YXS20131002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荆溪南路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发改投资许【2013】3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城街道荆溪南路(东山路至土城路) 2.2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950米, 2.3结构类型:/ 2.4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 2.5服务期: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6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道路及交通设施改造、桥梁等;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及施工阶段的其它监理工作的部分内容(包括中间计量工作内容签证等)。: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总监须具备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驻锡(不含宜兴)监理企业持有由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驻苏非驻锡或非驻苏监理企业持有由宜兴市建设局和无锡市建设局共同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具体详见宜建(2011)44号文件); 3.4.7投标总监如同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投标竞争或有在监工程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如实说明;投标总监不能作为总监同时承担超过3个(不含3个)在监工程,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11 月 28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 ①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监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5)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的身份证明和2013年8月至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项目总监退休后续聘的,提供退休证明和续聘合同(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授权委托书(8)投标保证金票据。 6.其它: 6.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6.2项目总监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6.4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7.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宜兴市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 年 11 月 6 日 附件一: 宜兴市荆溪南路改造工程监理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细则评分,以评标委员会所评得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排列,并推荐不超过三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并直接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一、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 2、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 二、主要评分项目: (一)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12分 (二)人员配备 8分 (三)检测设备 5分 (四)监理大纲 5分 (五)监理报价 70分 三、分项评分标准: (一)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12分 (1)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在有效期内):最多得1分 获得县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0.5分,地市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0.75分,省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1分。 (2)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0.5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0.2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0.25分 (3)2009年以来企业获得过省优秀监理企业称号:0.5分,省示范监理企业称号:1分(最多得1分) (4)监理企业入围承担省级政府投资工程监理名录:1分 (5)质量奖(必须为市政工程):8分 ①宜兴市范围内承担监理的工程(最多提供3个):6分 县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0.5分/个(有效期1年),地市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1分/个(有效期2年),省级及以上优质(或示范)工程得2分/个(有效期3年)。 ②宜兴市外承担监理的工程(最多提供1个): 2分 县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0.5分/个(有效期1年),地市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1分/只(有效期2年),省级及以上优质(或示范)工程2分/个(有效期3年), (二)、人员配备 8分 1、总监业绩及素质(4分): (1)拟派项目总监2009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及以上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的:1分 (2)拟派项目总监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分(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3)拟派项目总监2009年以来获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称号的:1分 (4)拟派项目总监2009年以来担任总监的项目获得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示范监理项目” 的:1分(必须为市政工程) 2、专业配备: 4分 (1)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且各专业配置齐全(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4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 (2)监理人员上岗证、三金证明等原件资料齐全,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对(一)、(二)评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上述“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⑵企业或投标总监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监理业务手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颁奖部门的文件原件,无原件者不得分。 ⑶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得分项,不得重复计分。已计取投标总监业绩得分,其业绩不再在企业业绩部分得分。 ⑷配备的监理人员(含总监)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⑸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道桥专业)原件,监理员须提供上岗证原件,无原件者不得分。 (三)检测设备 5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沥青测温仪、经纬仪)得5分,缺1件扣1分(最多扣5分)。 注:须提供有效计量鉴定证书原件(购买未满一年的设备不需提供计量鉴定证书),否则视作缺项。 (四)监理大纲(暗标) 5分 1、有具体针对性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1分 2、有具体针对性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3、有具体针对性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4、有具体针对性安全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5、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的监理控制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1分 6、合同管理及防止合同纠纷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7、信息及文件管理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8、对业主、设计及施工的合理化建议且有效 0.5分 说明: ①对不同监理大纲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②监理大纲评审采用暗标,监理大纲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监理大纲评审以电子版为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③监理大纲最终得分为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五)监理报价 70分 本工程的监理报价按比率报价。报价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80%-90%为有效值,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监理费用的报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为最佳报价得70分(A在开标时从95%、96%、97%三个数据中随机抽取)。其他投标比率与最佳比率的相比,每高出1%的扣1分,每低于1%的扣0.5分(例:最佳投标比率为80%,投标比率为83%的,其得分为70-1*3=67分),以上内容计算报价评分值时,如不足1%时,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报名期限: | 2013/11/6至 2013/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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