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197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洋口港纵五路、纵十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编号:RDX 201311003001 1. 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的 南通洋口港纵五路、纵十路工程监理 项目,已经 相关部门 批准。现就本项目的监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 (2) 工程名称:南通洋口港纵五路、纵十路工程监理 (3) 工程概况:纵五路:长约883米,宽 18 米,纵十路:长约889米,宽 18 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洋口港口岸边防检查站廊桥:20米*9米。 (4) 建设规模:估算约33万元。 (5)监理服务期: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计(本工程分期实施,分别计算)。 3.招标内容:对应施工合同中如东县洋口港纵五路、纵十路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4)工程质量保修期;(5)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及所派项目总监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内)。 6、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13年以来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个人。 7、中标单位(若为县外企业)必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提交县外企业在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2013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不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等可从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或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如东资格后审专栏”栏目中下载。 9.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10、开标时间:2013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招标人:南通洋口港港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如东县长沙镇 联系人:徐佳佳 电话:0513-84901196 招标代理单位:南通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市光华大厦A座706室 联系人:黄林华 联系方式: 0513-82110018 |
报名期限: | 2013/11/8至 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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