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393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盛梅路(通途路-宁穿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13GC0501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梅路(通途路-宁穿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1]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东部新城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工程北起通途路,南至宁穿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148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36米,布置为:2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m机非隔离带+10.5m机动车道+3m中央绿化带+10.5m机动车道+1.5m机非隔离带+2.5m非机动车道+2m人行道,包括跨越规划河道的3座桥梁及1座箱涵。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交叉口设计速度为20KM/h。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9455.36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二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道路、排水、桥涵、交通、绿化、路灯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 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 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不得超过2个,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5日至2013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3:30~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三楼F3014窗口,宁穿路1901号)购买招标文件。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574-87187155 退还时间:详见本章第3.6.4项规定,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四楼,宁穿路1901号,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www.bidding.gov.cn、www.nbctc.com.cn和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代理人:宁波明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江南路666号宁兴大厦902-904室 联系人:钱良杰 电话:89086298 传真:89086296 |
报名期限: | 2013/11/15至 2013/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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