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438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143
开标时间:2013-12-1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1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201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晋安区鼓山镇,起点位于福马路,终点位于光明港。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造价约38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洋里溪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起于福马路,终于光明港,建设分为福马路至洋里污水厂东侧、洋里污水厂西侧至光明港两段,设计河道宽12-18米,全长0.77公里;主要包括河道清淤、驳岸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河底铺砌等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5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76.1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3本项目设置了同级、同类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同级、同类工程业绩相关内容。本项目为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314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榕建招[2013]2号文件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编:350005 电 话:0591-83411735,传真:0591-83411735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0335、87560557转808、806,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文平、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1604010010006905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报名期限: | 2013/11/18至 201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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