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501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环城西路(浦东路至宁宿徐主线收费站段)改造工程宿迁市环城西路(浦东路至宁徐主线收费站)现址段辅道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宿迁市环城西路(浦东路至宁徐主线收费站)现址段辅道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31024446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已经宿发改基础发【2013】157号《关于环城西路浦东路至收费站现址段辅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经济开发区境内。 1.2项目规模: 1.2.1主线改造范围起自浦东路,向南至厦门路(全长0.738KM),苏州路节点采用菱形互通方 案,两侧各设置一对上下匝道,交叉处主线拆路建桥,改造范围0.5km; 1.2.2辅道起自浦东路,向南至厦门路交叉跨越老便民河,向南至东吴路,东侧辅路长3.083 KM, 西侧长2.5KM; 1.2.3两侧辅道全长5.583 KM;总投资约1.3亿元人民币; 1.3监理服务期:包含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按每两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0%*中标费率支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满两年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环城西路(浦东路至宁徐主线收费站)现址段辅道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工单个合同施工工程造价不少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业绩;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3年3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4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http://www.sqggzyjy.gov.cn网“下载专区”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5.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0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3年1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q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各投标人于 2013 年11月20日上午8 时30分至2013年11月26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 15850923059。 5.2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1日09时00分; 6.2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逾期未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 联系人:刘 杰 电话:0527-888591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宿城新区康庭茗苑32号楼四楼 联系人:吴绍渝 电 话:0527-84508185 |
报名期限: | 2013/11/20至 201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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