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737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知识城龙新路(一期)道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 穗开发改建[2013]111号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对知识城龙新路(一期)道路市政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龙新路(一期)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祝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153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 020-3205239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 13710638242 020-3766258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2206 三、 建设地点:广州萝岗区知识城 四、 工程总投资额: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144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2339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等相关工作。 3、监理范围:该工程分为龙新路及陈塘二横路两段,属于城市次干道。其中,龙新路北起广汕公路、经府南路、兴龙大道、九楼村,终点为大坦村,道路长1909米,路宽30米,双向四车道;陈塘二横路西起龙新路,东至九龙水质净化二厂,道路长370米,路宽20米,双向两车道。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电力电缆沟、通信管沟、交通、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3年 11 月 27 日至2013年 12 月 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3年 12 月 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3年 12 月 6 日(注: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2:00-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完工证明。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时间为准。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创意大厦B2三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广东投资招商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知识城龙新路(一期)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原件 2.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核对原件 7.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核对原件 8 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核对原件 监理合同 核对原件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核对原件 9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0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的) 原件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8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6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7、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十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3/11/27至 201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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