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2899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涵江区人民公园改造提升及滨河步道(一期)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闽正茂支[2013]招字第097号 1. 招标条件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拟建的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改造提升及滨河步道(一期)景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人民街东侧 ;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120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5) 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2)投标人须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公示的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3)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且任务尚未完成的监理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3年12月5日起在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http://www.hj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缴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及以上,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退还。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12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涵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发展中心二层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人民公园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邮编: / ; 电话:13459068181 ,传真: / ; 联系人: 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389号第三层,邮编: 351100; 电话:0594-2656055 传真: / ; 联系人: 小林 。 |
报名期限: | 2013/12/5至 2013/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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