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006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卫辉市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二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卫辉市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二期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防空防灾应急避难场所二期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3GZ043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市区;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绿化、安装等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市政公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施工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6外省建筑业企业按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执行;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0373-4472895。 4.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以报名期间为准)、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等证件。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3年12月9日至2013年12月13日(上午8: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含图纸资料)500元/套、监理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科 8.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72895 招标人:卫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0373-4493667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53689000 |
报名期限: | 2013/12/9至 201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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