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071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通许县污水处理厂投标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BT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污水处理厂投标升级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许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通许县污水处理厂投标升级改造及扩建工程(BT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3]026号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通许县污水处理厂厂址内,地处通许县城东南部,文卫路东段转盘东850米,厂区占地面积约2.59公顷。项目升级改造工程位于厂区西侧,新增厂区占地面积20亩。主要包括工程内容为改造工程、新建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污水排放标准由目前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水质标准提升到国家一级A的污水排放标准,日处理污水量达4万吨。 2.4总投资额:约3000万元 2.5工期:总工期为十五个月,建设施工工期十二个月,完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环保验收、试运行移交等工作。 2.6监理目标:投资控制:采取组织、经济、技术、合同措施确保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期控制:各单位工程规定工期;质量控制: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无重大事故发生。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含责任缺陷期及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监理过规模性质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要求提供业绩合同书2份); 3.2拟报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报名至开标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5外省投标企业报名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同时要携带拟投项目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检察院出据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材料报名时带原件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A4复印件一套。 注:①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13]15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证明。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办法:从购买招标文件至至投标截止三日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 名: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通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通融信用社 银行帐号:000001694995503320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许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8637827528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 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0371-- 22305018 |
报名期限: | 2013/12/11至 2013/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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