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079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2014年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调蓄灌溉(二期)河道绿化工程施工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2014年新乡平原新区引黄调蓄(一期)、调蓄灌溉(二期)河道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BT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乡平原新区 2.2 工程概况:绿化面积约165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 施工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全过程阶段监理; 2.4 项目标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回购期3年; 2.5标段划分: 施工标: 第1标段:B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494.4502 m 面积:61793㎡ 第2标段:C区段河道绿化工程、D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484.2025 m 面积:81132㎡ 第3标段:G区段河道绿化工程、H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707.5769 m 面积:73713㎡ 第4标段:I区段河道绿化工程、J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901.5106 m 面积:78316㎡ 第5标段:K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892.0083 m 面积:81572㎡ 第6标段:L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4042.3979 m 面积:227816㎡ 第7标段:M区段河道绿化工程、N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1144.7503 m 面积:100186㎡ 第8标段:O区段河道绿化工程、P区段河道绿化工程、Q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1795.0204 m 面积:153691㎡ 第9标段:天然一支渠A19区、A20区段河道绿化工程、凤湖5号排水渠A21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1380.137 m 面积:113648 ㎡ 第10标段:凤湖5号排水渠A22区、A23区、A24区段河道绿化工程 长度:1380.6288 m 面积:116619㎡ 监理标: 第一标段:A-Q区 第二标段:A1-A24区 2.6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施工养护期:付款期为养护期 备注: 施工: 每个投标人可以选择投其中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监理: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投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不含试一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园林绿化类似项目业绩(1200万以上);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一级项目经理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园林绿化类似项目业绩(1200万以上)的; (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凡外省进豫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仅河南省外施工企业提供); (6)外地施工单位需提供进新乡施工备案证(仅新乡外施工企业提供); (7)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项目经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及项目总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7 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标1000元/套,监理标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 月 6 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 3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0373-7373699 新乡平原新区发展改革环保局 联系电话:0373-7373266 新乡平原新区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3-7535266 新乡平原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3-7373199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新乡平原新区凤湖投资有限公司 8.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郭鑫、常海亮 联系电话:0371-86662408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
报名期限: | 2013/12/11至 2013/1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