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406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彭州市丽春镇福州大道东延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彭州市丽春镇福州大道东延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丽春镇福州大道东延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可研【2013】0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可研【2013】0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424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丽春镇福州大道东延线道路工程,道路全长865米,宽24米。其中车行道面积16435平方米,人行道面积4325平方米,路基挖方 12456立方米,填方20760立方米,涵洞2座,雨水管网865米,污水管网865米,路灯78套,乔木288株,苗木865平方米。总投资约 2426.94万元。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内所有施工图范围内监理。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 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须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Ⅱ组(乙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还须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同时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 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2 月 26 日至2014年 1 月 2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3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交。 以上证件(证明、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为原件。 4.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每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 月 21 日10时30分,地点为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回龙西路18号3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彭州市小城镇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彭州市天彭镇四通南街1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028-83887782 传 真: 028-83887782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006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123999 传 真: 028-65123999-800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3年12月25日 |
报名期限: | 2013/12/26至 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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