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736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含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含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概况 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0]121号文核准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为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本垃圾处理场项目,占地700亩,设计生活垃圾日均处理量450吨/天。项目将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占地约300亩,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要求采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艺技术,估算工程直接费约73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垃圾填埋区、渗沥液处理设施、渗沥液调节池、计量设施、办公管理设施等。一期工程项目监理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兴宁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一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图纸内的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消防、电气等工程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内容为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等过程监理。 三、 监理期限 按施工工期另加一个月的资料整理时间,保修期内适时解决监理事宜。 四、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专业配备齐全、合理,相关配套人员资质等相关要求详见报名须提供资料要求(附表)。 3、投标人信誉要求:①自2012年1月1日至本监理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无有效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如投标报名企业超过5家时将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表),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共5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程序 1、公开发布监理招标(含资格预审)公告; 2、投标单位携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要求)到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苑路)报名; 3、投标报名资料现场审查通过后且报名企业超过5家时,将被通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投标单位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预审文件规定时间和地点,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电气(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共5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供核对)亲自递交。 七、组织方式; 1、公示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6日 2、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兴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苑路) 联系人:曾宪善 联系电话:0753-3257955 3、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现金支票人民币叁万元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九、招标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人:伍红燕 联系电话:0753-3290334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职辉 联系电话:13826633233 |
报名期限: | 2013/12/30至 2014/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