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804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以北道路I标段(纬三路BK0+010.01—BK0+250)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高新园纬中路以北道路I标段(纬三路BK0+010.01—BK0+250)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3】320号、北区发改基325号、北区发改基【2013】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解决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起经五路,东至经中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按城市支路设计,道路长约240米,规划宽度为20米,包含桥梁1座(简支桥),桥梁布跨为3×10米 总投资:约1.0088亿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9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 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道路、桥梁、排水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5 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6.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在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6.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6.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6.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7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解锁项目不得超过2个,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3)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在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间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至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处(慈城尚志路6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4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江北高新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人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电 话: 0574-87939871 联 系 人:韩清清、王宝旭 温馨提示: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报名期限: | 2014/1/3至 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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