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第三师45团第二社区(棉丰镇)城镇供热工程,已经师发改(投资)发[2013]2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三师四十五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并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第三师45团,建设规模为购置1台14MW热水锅炉,铺设供热管网2×5077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全过程监理。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级以上)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1月06日至2014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11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29号(第三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1月27日17时00分,地点为喀什市第三师工程建设交易中心。(第三师检察院8楼)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三师四十五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兵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0998-2538239 监督部门:第三师监察局 联系电话:0998-2521466 2014年0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