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贤路镜湖新区段改造工程(解放大道-镜江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群贤路镜湖新区段改造工程(解放大道-镜江桥)(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绍市发改中心[2011]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镜湖新区群贤路 2.2 建设规模:西起解放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960,与镜江桥桥坡接顺,全长约1km。具体路幅为:12米主车道×2+7米辅道×2+4.5米人行道(含2米人行道绿化带)×2;招标估算价:约4300万元。招标监理服务费估算价:约105.8550万元 2.3 招标范围:西起解放大道交叉口,起点桩号K0+000,终点K0+960,与镜江桥桥坡接顺,全长约1km,施工图范围内所有道路、绿化、路灯、标志标线等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 2.4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城市主干道)。 2.5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2013年9月至2013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总监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为准。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2企业需在镜湖新区备案,项目总监在 / 部门备案。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900000103411100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7334310182600023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0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5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西路605号三楼 邮 编: 312000 邮 编: 312000 联系人: 陈梁 联 系 人: 尉宗财 电 话: 0575-88019058 电 话: 0575-85170216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
招 标 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