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3976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市平阳南路(香樟路~湘府路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长沙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长沙市平阳南路(香樟路~湘府路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平阳南路(香樟路~湘府路段)道路工程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为城市支路,北起于香樟路,南止于湘府路,该工程路总长约1.6公里,起止桩号为:K0+000-K1+600.697,路幅宽20米,路幅组成为3米(人行道)+7米(机非混行道)+7米(机非混行道)+3米(人行道)。 1、项目名称:长沙市平阳南路(香樟路~湘府路段)道路工程监理监理项目 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工程估算约4000万元; 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长沙市平阳南路(香樟路~湘府路段)道路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6、质量标准: (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8、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010年以来承担过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2010年以来以同等职位承担过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开标前24个月内未发生过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内企业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湖南省外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和提供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师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 4、本项目以往工程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以往工程业绩证明资料须以同时的中标通知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5、本项目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按湘建建【2010】109 号文配备(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除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外,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监项目。 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 投标人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开标后由行政监管人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或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10日至2014年2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平阳南路道路监理。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4年1月15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本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18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参加。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 [2013]283号”文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 |
报名期限: | 2014/1/10至 201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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