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南江滨段(马洋大桥至刘岐大桥)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014年01月13日 招标编号:ZBDL-14002 开标时间:2014-02-1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1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南江滨段(马洋大桥至刘岐大桥)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招标控制价21119430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永泰县; 2.5.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6.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60%计取(即22.7147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2本省登记注册具备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7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其他资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 3.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从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4年01月13日至201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时 30分至17时3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4.2. 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02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选取法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富裕新村; 电话: 13799350800 联系人: 鄢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三层,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 13950413804,传真:0591-83807297 联 系 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账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用途:永泰县南江滨段(马洋大桥至刘岐大桥)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