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518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七路(凌空路)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七路(凌空路)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七路(凌空路)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新港七路(凌空路)改造项目监理; 2.2招标单位: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新港七路(凌空路)(新港大道~原规划S102)为现状道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西南片区,道路呈东西走向,线路全长约1956.56米,道路规划红线宽40米,为城市主干道。现结合南区路网及雨污水规划,对现状道路、给水、雨水、污水及电力排管进行局部改造。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4企业及项目总监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道路长度不低于2公里或业绩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需要有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企业应按豫建建(2013)15号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在报名时需携带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项目总监资格证书、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要提供)。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巴艳会、吴迪 电 话:0371-56567267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王天元、刘丹 电 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箱:xingdazx@163.com 2014年1月20日 |
报名期限: | 2014/1/20至 2014/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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