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667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永安市体育中心大窑坑西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环闽监招[2014]第003号?xml:namespac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体育中心大窑坑西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核[2013]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施工监理范围:永安市体育中心大窑坑西段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污水、强弱电管道工程,交通设施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工程建设地点:永安市燕南街道南郊村; 2.3 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施工总投资约4800万元(此金额仅作参考,不作监理费报价及结算的依据); 2.4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整体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施工验收合格标准,该工程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后,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9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75.00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是本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机构,负责整个施工合同段的全部施工工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员2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员1名,应具备有效的监理岗位证或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3.1.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9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03 月 05 日下午17:00前; 3.2.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须从投标人企业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3.3.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为2014年 02 月 10 日至2014年 02 月 14 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03 月 06 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有效的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闽建[2013]9号) 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永安市燕南街道南郊村 , 邮编: 366000 ; 电话:18960510866 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牺和路399号三楼,邮编: 366000 ; 电话: 0598-8075599 ;传真:0598-3619111 ; 联系人: 冯先生、 杨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10401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报名期限: | 2014/2/10至 2014/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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