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791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通刘路团结河大桥施工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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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资格预审) 1、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通刘路团结河大桥施工监理工程已经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监理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规模:通刘路团结河大桥及引道位于南通市港闸区境内,桥梁全长约690米,其中主桥采用60m+90m+60m的变截面连续梁桥形式,南北侧引桥均为8*30m现浇预应力等截面连续梁,宽度43米。另外还包括桥梁以北约200米的道路和管道排水工程,道路宽度为43-55米。工程造价估算约23000万元; 3、本工程不分标段,监理的招标内容如下:包括桥涵、道路、雨污水管道工程及配套工程(含交通设施、公交候车亭、道路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2500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4年03月至2014年12月;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或交通部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或道路桥梁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2009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超过100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且主跨跨径≥70米。 (4)项目总监业绩:2009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或竣工决算价、审计价)超过100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且主跨跨径≥70米。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总人数应符合下表要求:(表1-1)
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投入人员; 2、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持有监理上岗证; 3、监理单位须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 4、监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兼职。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总监,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5、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具体包括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原件(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总监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项目总监业绩征询函(附件3)。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6、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4年02月22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上方“其他下载“栏《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4年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两处网站报名信息不一致且未有注释说明的,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投标报名人须在2014年02月28日09:00-11: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六楼: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627室盘工,联系电话:81550379)。投标人基本账户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备案。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办理企业基本账户须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5358776996 许女士。 7、省外企业欲参与我市市本级城建工程项目的,应当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和《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7号)的相关文件要求,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后方可从事投标活动。 8、其他说明: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贰拾万元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经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现金,不接受保函)。如中标单位在施工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除按合同处罚外,贰拾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到位保证金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或不予退还。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2)投标人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将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汇入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保证金帐户。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农行崇川开发区分理处, 账号:727401040000673。采用进账方式的各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递交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将盖有银行转讫章的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招标人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成功大厦南5楼财务科室,费先生,81550395)。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备案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一律无效,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3)各投标单位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必须附所中标工程详尽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4)为了进一步甄别拟报名项目总监的业绩真伪情况,此次还要求投标人提供经建设单位、招标机构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的结论(详见附件2),要求投标人连同资格预审的其他材料一起递交。 9、特别提示: 9.1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应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联系人:许女士,15358776996),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9.2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汇出,同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缴纳至城建中心财务科(联系人:费先生,8155039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农行崇川开发区分理处,账号:727401040000673。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9.3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审查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两证的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其余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税务发票等所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将网上发布领取审查结果的通知,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不予退还)。 9.4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和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9.4.1 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A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项目总监证书,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9.4.2 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B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文件下载-《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9.5 招标人在收取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自行前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并退还资格审查原件材料。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江苏省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0、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企业资信、企业业绩、监理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监理取费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监理取费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二条 评标程序 首先确定标段开标顺序:随机抽签确定开标顺序,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其它标段的评审。 然后先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评审通过后,再评综合标。如在监理大纲评定时,被认定为废标的,或评审不通过,则不再评其综合标。 第三条 综合标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及业绩(30分) (1)总监理工程师(9分) 本项的总分值不得超过9分。 (1.1)总监获奖得分: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下同)担任总监的类似工程:获得过国家级优质(示范)工程(仅包括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的,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示范)工程称号的,得2分;获得市级(省辖市)优质(示范)工程称号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同一工程不重复得分。 (1.2)总监业绩得分:近五年担任总监且监理过主跨(最大跨径,下同)跨径150米(含15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并验收合格的得6分;主跨跨径90米(含90米)以上的得5分;主跨跨径70米(含70米)以上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工程不重复得分。 备注: ①桥梁主跨跨径的认定以本次拟派总监签字的工程竣工图为准。 ②总监工程业绩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为准。 ③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2)人员学历职称等(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50%以上为主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40%-5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9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30%-4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6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30%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3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例(9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9分。 含国家注册、省注册、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2、企业资信(4分) (1)2011年度获国家级先进监理单位得 2.5 分、2012年度再获国家级先进监理单位再得 1.5分; (2)2011年度获省级先进监理单位得 1.5 分、2012年度再获省级先进监理单位再得 1分; (3)2011年度获市级先进监理单位得1分、2012年度再获市级先进监理单位再得 0.5分; 备注:每年度按最高级获奖等级计分,即该年度已获国家级先进单位,则该年度省级、市级先进监理单位不再重复计分。 3、企业业绩(6分) (3.1)企业类似工程造价业绩得分: (1)近五年内监理过造价20000万元以上类似桥梁工程的得3分; (2)近五年内监理过造价15000万元以上类似桥梁工程的得2分; (3)近五年内监理过造价10000万元以上类似桥梁工程的得1分; (3.2)企业类似工程难度业绩得分: (1)近五年内监理过主跨(最大跨径)单孔跨径150米(含150米)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得3 分; (2)近五年内监理过主跨(最大跨径)单孔跨径90米(含90米)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得2 分; (3)近五年内监理过主跨(最大跨径)单孔跨径70米(含70米)以上的类似桥梁工程,得1分; 备注: ①桥梁主跨跨径的认定以监理企业总监签字的工程竣工图为准。 ②企业业绩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为准。 ③工程竣工日期的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日期为准。 4、总监答辩 (5分) 项目总监答辩:总监对评委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评委依据总监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总监未亲自参加投标答辩的,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5、监理取费(55分): 监理取费得分,所报监理费上(下)浮率在20%以内(含20%)的,先得基本分5分。以下浮率0为基准,每下浮1%再得2.5分,下浮至20%,加满50分。每上浮1%再减2.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上浮至20%,减满50分;上(下)浮率超过20%的,本项得0分。 第四条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0、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招标人网址:http://www.ntszjs.com/ 联系人:汤先生、盘先生 电话:81550379 传真:81550393 邮编:22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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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2/19至 2014/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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