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48966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县圣棋南街(将军街-时代东路)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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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赣榆县圣棋南街(将军街-时代东路)新建工程监理?xml:namespace> 招 标 公 告 连云港市创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赣榆县圣棋南街(将军街-时代东路)新建工程监理已经赣发改投【2014】2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本项目的投资总额270万元,道路长?xml:namespace>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赣榆县圣棋南街(将军街-时代东路)新建工程监理 2.本项目标段编号: GYX20140200401 3.工程地点:赣榆县青口镇,西起鸥翔路,东至银滩路 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 5.本标段建安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6.招标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二、资格要求: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其它条件: 1、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7)537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5、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6、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苏清办[2008]13号文、连建综[2009]483、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等; 8、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9、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文件方法: 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从网上自行下载。 5.1 请申请人于 5.2 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如有不明之处请联系:广联达软件郑磊13812332568 刘工15380802163。 六、其它要求: 件光盘,但要求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及纸质投标文件四份(正本1份, 副本3份)。 七、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监理报价(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本工程计费额暂按270万元计取。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0.85;高程调整系数取1.0。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二)监理大纲(技术性文件)(20分)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3)对本工程的建议 a、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1分。 b、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c、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酌情得0~2分。 d、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e、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3分。 f、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4分。 g、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h、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三)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46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评分标准:本项满分16分: a、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注册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10分。 b、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6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备查) ②专业配备(10)分: 本工程监理人员配套最低标准:市政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监理员2人,人员专业不配套,缺一专业扣1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1分;总分10分。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 ③监理人员职称机构(6)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20%,中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40%,初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40%。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 ④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⑤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7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注明:投标单位需提供与该项( (四)检测设备(12分) a、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等),得6分,每缺1件扣0.5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 如检测工具为自有需提供购买票据复印件,如检测工具为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b、有满足本工程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有委托协议的得6分,自有试验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试验需要或无委托协议的得0分。 (五)监理企业、总监类似业绩(10分) 1、企业类似业绩:a、自2011年1月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量在270万元及以上工程且目前已竣工的,每个工程得2分,最高得5分 2、总监类似业绩:b、自2011年1月以来拟报总监监理承担过类似工程量在270万元及以上工程且目前已竣工的,每个工程得2分,最高得5分; 3、监理企业业绩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4、证明文件要求为原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中要提供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一次性提供原件供标委员会用。如无原件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能清晰的反映工程的时间、建筑面积、总监的姓名以及工程的性质等信息,以便于评委能正确的打分,否则后果自负。 (七)基础信誉分值为(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无在监工程的证明。 备注:1)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本工程执行[2013]508号文件; 企业拟报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证明及无市场不良行为证明施行投标人信用承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无论投标企业属本省还是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以上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若近两年有行贿或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2月19日至 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赣榆县新城区黄海东路三兴建工大厦十四楼04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100 代理机构传真:0518-86230822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燕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161303171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 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赣榆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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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2/19至 2014/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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