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紫云街北段、规划三十六路北段、云水路东段、琳琅大道中段、文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仪陇县紫云街北段、规划三十六路北段、云水路东段、琳琅大道中段、文化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仪发改综[2013]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仪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仪发改招标核准[2013]1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仪陇县新政镇。 2.2建设内容:建紫云街北段、规划三十六路北段、云水路东段、琳琅大道中段、文化路道路工程。 2.3标段划分:施工 4个标段(施工一标段:紫云街北段、规划三十六路北段;施工二标段:云水路东段;施工三标段:琳琅大道中段;施工四标段:文化路),监理1个标段。 2.4建设工期:一、二、三标段270日历天;四标段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一、二、三标段近3年来完成1个及以上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来完成1个及以上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2 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年3月5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4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涪江路19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仪陇县新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0817—7777368 传 真:0817—7777321
招标组织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仪陇县新政镇 联 系 人: 潘女士 彭女士 电 话:0817- 8865895 传 真:0817-7216719
2014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