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交易登记号:14GC0500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冬青路(凌云路-清逸路)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2】77号、甬高新经【20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始清逸路,北至凌云路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505米,标准断面宽度为24米,跨30米宽河桥梁1座,按规划要求埋设相关地下专业配套管线。 总投资:约3303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99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道路工程二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道路、桥梁、排水及专业配套管线(电力排管除外)等施工全过程监理(详见施工图)。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 投标人在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3.2.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 总监理工程师在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3月20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日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10楼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01 邮编:315100 邮编:3151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陈雄、杨立平 电话: 0574-87918683 电话、传真:0574- 88107620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