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磐石市2014年东北区路网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JZ-[014]0304(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石市2014年东北区路网桥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已由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磐发改审批字【2011】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6个标段: 合同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招标范围 施 工 标 段S01永丰路桥梁工程施工长53米,宽52米桥梁施工 S02永康路桥梁工程施工长53米,宽35米桥梁施工 S03朝阳大街、东安大街桥梁工程施工朝阳大街桥长44米,宽24米;东安大街桥长31米,宽37米。桥梁施工 监 理 标 段J01永丰路桥梁工程监理长53米,宽52米桥梁监理 J02永康路桥梁工程监理长53米,宽35米桥梁监理 J03朝阳大街、东安大街 桥梁工程监理朝阳大街桥长44米,宽24米;东安大街桥长31米,宽37米。桥梁监理
建设资金自筹,自筹比例 100% 。 2.2 工程建设地点:磐石市; 2.3 工期:2014年04月0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工期214日历天; 2.4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S01、S02、S03合同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J01、J02、J03合同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 S01、S02、S03合同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J01、J02、J03合同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6外省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3月06日至2014年0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除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磐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招投标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3月26日9:00时,地点为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S01、S02、S03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J01、J02、J03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磐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石市石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娟 联系电话:0432-6525607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中旭 联系电话:0432-652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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